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考生及考生家长应当以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学校不承担考生及考生家长因轻信虚假宣传和承诺产生的一切后果及影响。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各省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2-86105200、86105300
学校网址:http://www.qtc.edu.cn/
招生咨询网址:http://www.zsc.qtc.edu.cn/